中国远古文化中各文化特质的同源、同质与共理性
任何古老文明都是在特定地域中发生、进化而来,具有鲜明的地域适应性和地域特质。原始思维形成的地域文化往往具有统一性,崇拜对象肯定来自周围环境或是环境中的幻想意象,所以原始人类的自然崇拜、图腾崇拜、灵物崇拜、巫术崇拜、准宗教崇拜等文化活动的题材母体和活动主题大体一致,主要以表象思维认知世界。再加上原始人类精神世界狭窄、生活和生产内容单一,这样在氏族首领的主导下,就容易形成高度统一的世界观和意识形态。
中国传统文化起源于原始社会晚期的原始崇拜文化,以“象”思维为特征,以相同的母体象征为内容,将图腾、纹样、符号、文字、造物、巫术、祭祀等各文化特质统一在一起。这对远古文化解读和考古研究都有巨大的价值,可以进行跨学科互译互释研究。这里做以下几个重要同源文化现象分析。
1.意象文字和意象纹样的同源性
现代考古研究认为原始岩画、彩陶纹样是正规符号文字产生之前或产生时期人类使用的一种“图画文字”,“图画文字”应是“象形文字”的前身。“图画文字”的表意功能和象征作用更为突出。毋庸置疑的是,文字肯定起源于人类对自然和人类社会自身的表达和记述,基于原始社会生活方式及原始思维的特点,早期都主要是用“象形”“象征”的方法记述事物。所以在古埃及、古两河流域都发现了大量的记述原始生活的彩陶纹样、刻画符号、岩画、壁画。如德国考古学家在研究埃及文明奈卡尔代二期遗址中提到“总体来说,前王朝出土的彩陶符号多为图画形状,也有为数不多的刻画符号,这些符号虽然是草就的,但被长期使用,有些逐渐向图画方向发展,是后来象形文字的雏形”[9]。因为人类为了表达和说明事物,必须用表意符号和象征符号,图案和纹样是最基本的表意、指事和象征符号,而象形、指事、会意也是汉字最具特征的造字法。许多纹样和画符确在形态、读音方面与象形文字有关联性。如“花”和“华”可谓谐声表意,在中原地区出土的原始彩陶纹样多为花形图案,许多学者认为这些花形图案即最早的“华”字,华夏族的母体表达。可维也认为,“凡是最初的民族都用象形文字来表意,这是一种共同的自然需要”。[10]水波纹、太阳纹、十字纹、卍字文等在古埃及和中国古彩陶纹饰也极其相似,两者的古文字也极其相似。
原始彩陶和青铜器是圣人造物,主要用于敬天事神的原始宗教活动,在意象思维的支持下,进行图腾崇拜,其纹样应该是表达相关的内容,比如鱼纹、神人纹、花纹、饕餮纹、夔纹等纹样,应与原始象形文字在形态上有内在的一致性,而且由于原始氏族的“集体表象”思维特征及宗族约定特征,对同一内容的活动在不同载体上的象征表达机制具有一致性。
在中国殷墟出土的甲骨文据说已经被发现的有4600多字,但被解读出来的只有1600多字。古文字专家徐迅认为:甲骨文是“意象”文字,一个字代表一个场景,这个场景就是“象”,“象”是非常复杂的。场景是一个广义的概念,可大可小,可以是抽象的,也可以是具象的。现在原始社会晚期的场景已经没有了,甚至能和现在生活联系在一起的场景也不存在了,因而许多甲骨文已无法解读。甲骨文中的“象”(场景)是有含义的,这就是“意”,“意”需要“象”来表现,一表现出来就是“形”。所以在甲骨文中“象”和“意”是一一对应的。这和纹样的“形”“意”对应关系在逻辑上完全一致,这还不是最重要的,关键的是祭祀内容和礼器纹样母体与卜辞的母体一致,象征关系、形的画象关系、线条形态构成机理是约定的。无论是在纹样图案构成,还是文字象形结构上都要保持一致。
殷墟甲骨文主要被用来记述祭祀、宗教活动,所以,甲骨文绝大部分是卜辞。需要记录的祭祀活动场景非常复杂,用象形文字(图像)无法记述场景,只能用意来记述,所以任何文字其本质是表意,但须借助相关联的形,由此而来,形和意就复合在一起,形成新的符号形式—意象文字。“象”其实是场景的抽象,包含特定的意及抽象化的、简约化的形,是形和意的复合体。所以一个意象代表一个场景,《说文解字》就是依据汉字产生时的意象构字原理解释其含义,民间用的测字法也是按照文字的造字法,揣测其对应的场景因缘。
原始社会初期的图画纹样,可能存在两个演化方向,一方面按照文字的规则,如中国文字的造字六法象形、指事、会意、形声、转注和假借,最终使汉字演化为象形表意文字,其中六书之首,就是象形法。另一方向可能演化为约定俗成的共识纹样,这些纹样最终成为各类图腾或表意纹样,被用在各类祭祀、巫术器物造型设计中。但两者的原始图画纹样和母体是一致的,并且都以意象造型作为规律进行演化,各自的演化也都符合各自功能的需要。
我国古文字演变主要经历3个阶段,根据史籍的记载,结绳记事是第一阶段,但也不能称之为文字,它是用不同结绳纹样(或造型)记述事情,因绳子本身就是粗细一致的线条,方便编结成不同的图案。第二个阶段,可以说是“文”阶段,“文”即“纹”,是将纹样中的线条纵横交错的线条,演变为笔画的阶段。第三个阶段便是书契,书契就是刻画文字,指的就是甲骨文,甲骨文已是非常系统成熟的文字了。象形文字是汉字中最先创造的第一批文字,这是字根,后来由于复杂表述的需要,才以独体象形字为基础创制了大量的形声、会意、指事等文字,但象形文字仍然是基础,六大造字方法都是意象思维的产物。
2.图腾、纹样、文字、造物、祭祀的同质与共理性
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在原始社会时期是最为漫长的,这一阶段也是文化意识最为稳定的阶段,原始先民最重要的文化活动就是祭祀、敬天敬神活动,英国人类学家弗雷泽也认为原始人的一切风俗、仪式和信仰都起源于交感艺术和模仿巫术。
图5-1 “巫”“舞”文字和法器“琮”及彩陶纹样意象的共通性
列维-布留尔在《原始思维》一书中谈到原始人的思维具有“集体表象”的特征,表象思维最基本的造物表达方式就是象征造型,这就形成了原始象征艺术,象征艺术是原始艺术的根,自然崇拜的表达也是象征造物。除了数量极少而简陋的日常基本用品外,原始彩陶、青铜器大都是祭祀、巫术法器和礼器,这些法器和礼器的自身造型、结构要反映祭祀、巫术活动的象征机理,其表面的纹样、符号、文字设计也要表达祭祀、巫术的内容。如图5-1所示的“神人纹样”在马家窑彩陶中十分普遍,其纹样为向上爬动的梯子造型;而作为巫术法器“琮”也是中空为通道,“方”形和“圆”形交错叠加,既象征天圆地方,也象征登天的梯子;“巫”字的甲骨文由两个正交叉的“工”字组成,表示精巧器具,有智巧的含义,其造字之初就与法器有关。后来的篆文“巫”字写成“工”字和两“人”,象两袖弄舞的女巫,和甲骨文中的“舞”字的意象基本一致,在历史发展中由于“巫”和“舞”的共通性,使文字演变也向同质化发展。《说文解字》中说“女能事无形,以舞降神者也,象人两袖舞形”。《诗诵》曰:“古代之巫,实以歌舞为职,以敬神乐人者也。”巫以歌舞事神,是祈求超自然的力量来保佑氏族或成员,在生存和生活中能逢凶化吉。[11]篆书中的“巫”字在“象”和“意”两方面已发展到非常完美,和现在的字形基本一致,是由上“一”形天和下“一”形地和中间的“1”形通道组成,位于天地之间、通道周围的是两个巫觋,具有绝地通天的本领。传说在上古时期颛顼任命“正重司”和“正黎司”两个神人专职天地之间的沟通差事,也许“巫”字中的两人就是颛顼任命的两巫,传说中的颛顼时期可能就是文字创制时期,文字和巫术的母体一致,象征表达形式也一致;董仲舒曾经就“王”字的意象构成中君王与天地所象征的关系做了这样阐述:“古之造文者,三者而连其中谓之王。三画者,天地与人也。而连其中者,通其道也。取天地与人之中以为贯而参通之,非王者孰能当?”除了一些事理性尚象造字外,还有以形和场景尚象的造字,“酉”字造型与装酒的彩陶侈口瓶何其相似,“尊”“酋”都是以祭祀的器物或场景的造型象征尊贵。虽然后来大量出现的形声字已基本取代了独体象形文字,但象形文字仍然是汉字的字根,决定了汉字作为表意文字的基本特性。所以在原始“象”思维的作用下,无论是宗教活动的图腾纹样、陶器器形及其纹样、记述符号(卜辞或原始文字),还是祭祀巫术场景设计等,所有这些造物的象征母体一致,这些被用在器物设计中的特定表意符号具有特定的叙事功能,被称作象征装饰,在传统造物中可持续演化发展了数千年。再加上原始思维的“集体表象”和“反古复始”意识、“惯性思维”等因素决定,使原始文化活动的图腾、纹样、文字、造物在象征装饰的表达方式上具有内在的同质性与共理性。现代科学研究认为,所有的人类都有一个共同的生理和心理属性,这就是“真相错觉”效应,当人类一次又一次从不同人的口中听到有关某一现象或事情的诉说时,就容易受“真相错觉”效应的蛊惑,就开始相信某事是真实的,这可能就是人类宗教现象的生理学和心理学基础。
需要注意的是,原始象征艺术在图腾、纹样、文字、造物、舞蹈、祭祀文化特质等方面的同源、同质共理性,对古文化解读以及各文化特质之间互释互译都具有很大的方法论价值。民俗学家户晓辉从彩陶与岩画的生死母题入手,利用彩陶和岩画各自已有的研究成果作为相互破解的参考信息。他认为“往往可以借助异时异地的同类材料或同时同地的异类材料的已知项来推论某个未知项”。[12]这种做法不失为走进彩陶与岩画制作者精神世界的有益尝试。这其实就是抓住了原始社会自然崇拜中象征母体的一致性,让那些离我们数千年的器物和图像相互诉说对方。户晓辉在其《地母之歌—中国彩陶与岩画的生死母题》中开列了四种办法:一是彩陶与岩画在使用和功能意义上的平行互证以使意义自现;二是高度重视史前物品的空间分布;三是沿正确的方向发挥研究者的想象力;四是运用跨学科材料和跨文化视野综合考察。
由此可知,基于原始“象”思维特点和原始社会环境,利用同一文化共同体内各文化特质之间在象征表达方式上的“取象”一致性特点,进行远古文化的跨文化、跨学科比较研究已不再是纯粹的方式、方法问题了,而具有了思想方法论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