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经》与“象生造物”

(一)《易经》与“象生造物”

《易经》缔造者,观察宇宙万物诸事,从中归纳规律,解释宇宙万物的演化构成,成为人类行事活动的基本方法论;《周易》中讲了大量如何造物的思想和观念,也直接道出了古人造物的基本方法。周易涉及象、数、理、占四大方面的内容,不同领域的研究者着眼点不同,其中象、数、理是本质、是易道,被历来诸家所推崇,是大道,而占卜是小道,但周易长期被作为占卜算命之书,却对其意象造物的设计思想较少做研究。制象的目的是从宇宙万象中得到统一规律,属于归纳思维;而取象则是推导性的演绎过程,制象和取象是逻辑推理思维的两个互逆过程,制象一旦形成就对后世取象起到约定作用。从设计学视角看,从早期《易经》到《周易》的易学思想,其实就已奠定了中国意象设计的深厚方法论体系,特别是设计思维体系,这对后世中国的汉字、彩陶、青铜器、玉器、纹样、建筑、中国书画、篆刻等的意象审美都产生了基础而深远的影响。中国传统意象设计在长期历史发展中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造物思维意识。《周易》中的“象”在《周易·系辞》中做过两种主要解释:一是“象也者,像也”;二是“易也者,象也”。第一种解释主要指物象,是通过视觉感受产生的由轮廓和结构线、色彩、质感特征等构成几何形状,有图像性。

第二种解释也包括物象,但更强调物的转换和变化规律,即法象,万物变化,都是阴阳动力从极简易的缘起逐渐变成复杂的结果。《周易·系辞》说:“在天成象,在地成形,变化见矣。”古人认为地上发生或形成什么具体的事物(形),必先在天上有日月星辰云等的变化“象”,即“天象”,事实上天上的日月运行和气候、天气、气象等因素及地上的万物生长、潮起潮落等也都有内在联系。所以象生是自然开物的基本原理。

自然界的物象和法象都是客观存在的。从认知心理讲,“象”的概念还指存在于人脑中的未知事物的形象意识,即“意象”。《韩非子·解老篇》中讲了一则故事,说:“人希见生象也,而得死象之骨,按其图以想其生也,故诸人之所以意想者,皆谓之象也。”意思是人们很少见到活着大象的样子,后来见到了死象的骨架,就按照大象骨架的样子想象活象的模样,以至后来人们之所以把想象称为“想象”而不是“想马”“想牛”的原因就清楚了,并且“象”的古文字,看起来也挺像是骨架的样子。后来象字大概用假借“相”字,相字从目从木,目视物,得物的形象。象是反映在人头脑中的一种影像,依据象的造物带有仿效性。

在造物设计中人脑的思维来源于现实物象的联想和想象。无论是环境中存在的“物象”还是人头脑中存在的“意象”,都是人造物的原形依据。《周易》将自然宇宙间的“物象”抽象成“法象”作为造物行事的基本方法。人们再依据“法象”将其转化为“意象”,最终转化为具体的事物,所谓“象生而后有物”,这和老子先说“惚兮恍兮,其中有象”,后说“恍兮惚兮,其中有物”为同一意思,先有象,后有物。因说《周易·系辞》为孔子所著,所以在“象生造物”原理上,老子和孔子的主张是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