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呈现在我们面前的这部《南开大学章程规则汇编(1919—1949)》,汇集了南开大学在开办后的前30年间,制定的113件各类章程规则(另附国立西南联合大学制定的章程规则13件),总字数竟达近60万之多。这些史料,向我们揭示了当时南开大学成功办学的一个重要原因——重视建章立制。
通览这些章程规则,我们看到的是南开先贤们自办学伊始,便自觉地走上了弃“人治”、求“法治“的道路。诚如老校长张伯苓1916年8月23日在南开学校修身班演讲中所宣布的,“本校政策即将学校作成一法制学校,总不使一人之去留影响于全校”,“各事既有秩序,则无论何人视事均能依旧进步。其能力强者能扩充之,虽较弱者亦无退步之虞,使之坚固永久”。这里所谓的“法制学校”,就是要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对学校事务进行规范化管理。这不就是我们今天常讲的建设法治南开吗?
通览这些章程规则,我们看到的是南开先贤们在办学过程中,形成的注重多方参与、共同治理学校的优良传统。1921年1月,张伯苓约南开学校教职员及各班学生代表共20人,在北京香山慈幼院讨论学校改革事宜,经过6天讨论,确定了“校务公开,责任分担,师生合作”的办学方针。从这一年春的《天津南开学校大学部章程》,到1935年2月的《天津私立南开大学章程及学则》,南开大学共有六部办学总章程问世,其间,由校董会、校长、评议会、教务会议、事务会议等构成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不断完善,院系制的学制组织管理规定不断清晰。这不就是南开人“校务分掌”、“定时作事”治校传统的体现吗?
通览这些章程规则,我们看到的是南开先贤们在办学实践中,对制度建设的执着追求和不懈探索。短短30年间,各种章程规则不断修订完善,这不正反映了南开人日新月异、改革创新的青春精神吗?
通览这些章程规则,我们还可以看到南开先贤们务实的作风、简明的文风,等等等等。
随着实践的发展和时代的变迁,这些章程规则早已成为历史的陈迹,但却为今天的南开人留下了一份丰厚而宝贵的思想遗产,对于正致力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高等教育工作者来说,也具有借鉴和启示意义。
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当代南开人要更加自觉地沿着依法治校的道路走下去,要一以贯之地继续在实践中不断进行制度探索和创新,努力建设体现南开“公能”特色的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大学制度。
2014年9月,在南开学校创建110周年暨南开大学开办95周年前夕,《南开大学章程》报经教育部核准后生效。这是南开大学历史上的第七部办学章程,也是新中国成立后南开大学自主制定的第一部全面的统领性的章程,是新时期南开人的“基本法”。以贯彻施行《南开大学章程》为新的起点,我们开启了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新的办学历程。南开人将严格按照《南开大学章程》的各项规定,深化人才培养、人事制度、教学科研及院系管理体制改革,不断增强发展的内生动力,促进质量提升,实现内涵发展。在这个时候,《南开大学章程规则汇编(1919—1949)》被列入“南开大学校史丛书”公开出版,使得南开人重视建章立制的办学传统得以彰显,可谓恰逢其时。
在此,我要向本书主编梁吉生教授表示由衷的感谢。梁吉生教授自1979年开始便从事南开大学校史研究工作,数十载为研究和宣传南开校史而辛勤耕耘,不久前被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授予“从事高教30年高教研究有重要贡献学者”称号,并荣获“中国高校校史研究逾30年有重要贡献奖”。他至今仍笔耕不辍,为南开大学校史的研究宣传奉献着光热,这种精神,着实令人感佩。
是为序。
龚 克
201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