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报室暂行简章

九、书报室暂行简章

(一)阅书时间。

每日饭后十二点半至一点半,下午下班后三点半至六点,每星期六日至下午三点。

(二)阅书秩序。

阅书时间内不准彼此谈话,一切行动均不得有声。

(三)借书规则。

借书出阅每人限定至多二本,自星期六日起至星期一日下午一点半前必须将原书缴还,如当日过时缴还,每册罚铜元三枚,或次日缴还,每册罚小洋一角。

书既借出,如有损失,均须由借者负责。报章杂志概不外借。

附布(书橱之门寻常一律锁闭,阅者欲向橱内取书,须请事务员开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