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算学系

(I)算学系

第一学年

一、中文一,二(中国文学史或应用文)。

二、英文一,二(第一年英文)。

三、算学五,六(初等微积)。

四、物理一,二(普通物理学),或化学C,D(无机化学),或化学一一,一二(定性分析)。

五、文科学程或理科学程。

第二学年

一、英文三,四(第二年英文)。

二、德文一,二(第一年德文)或法文一,二(第一年法文)。

三、算学七,八(高等微积)或算学七,十(高等微积与微分方程解法)。

四、算学五十一,五十二(近代几何学)。

五、文科学程或理科学程。

第三学年

一、德文三,四(第二年德文)或法文三,四(第二年法文)。

二、算学九,十(代数方程解法与微分方程解法)或算学九,八(代数方程解法与高等微积)。

三、算学十一,十二(近世代数学)或算学三十一,三十二(近世解析算学)。

四、物理五,六(分析力学)或物理三,四(近代物理学初步)。

五、副系学程。

第四学年

一、算学三十三,三十四(实变函数论)或算学三十五,三十六(复变函数论)。

二、算学二十一,二十二(有尽群论与代数方程论)或算学四十一,四十二(绵续群论与微积方程论)。

三、算学五十五,五十六(代数几何学)或算学五十七,五十八(微分几何学)。

四、副系学程。

五、文科学程或理科学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