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
大学现款收支及家具取用规定
(1946年10月23日)
现款收支:
七、凡关教员预支薪俸事项,由各院长核交出纳组照发;
八、凡关职员者,由各馆、组主任转秘书长核交出纳组照发;
九、凡关购置者,由各处、组开列请求购置单,交事务组采购,所需款在十万元以下者,由事务组主任核;十万元以上者由秘书长核;五十万元以上者校长核。校长不在校时,由财务委员会核;
十、除工程支款、理工设备、图书馆订购书籍分别另行规定手续外,其他支款均按上列手续办理。
家具取用:
本校所有家具应由工务组统筹分配,各部门需要家具应由各该管主管人员开单,向事务组领取,其有不足者,应开单交事务组转工务组,经核准后,再予添置。
(南开大学档案馆馆藏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