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2:南开大学应用化学研究所咨询部章程

附2:南开大学应用化学研究所咨询部章程

第五条 本部为南开大学应用化学研究所之一部。

第六条 本部专司解答各界关于化学工业上之困难问题。

第七条 凡各界咨询之问题,如系关于纯粹学理方面者,随时由本部函答,如需试验解决者,应俟试验后再行答复。其试验之结果本部有宣布之权,俾供社会各界之参考。

第八条 凡各界咨询之问题,其有关于工商业之秘密不愿宣布者,咨询人须预先声明,本部可代守秘密。

第九条 凡各界咨询之问题,其须试验后始能解答者,本部得酌收试验费。

(《天津南开大学一览》,1932年,第106—11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