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大学芝琴楼分配住房办法及其他事项

南开大学芝琴楼分配住房办法及其他事项

(1934年秋)

一、芝琴楼不分区域。每间住四人或五人,按房间之大小分配之。

二、分配房间于暑假放学之前行之,年级高者有优先选择权,同年级选房之先后,以抽签法决定之,各室之空榻,以下学期新生补入之。开学后旧生过三天不到,又无请假函件,所定之榻位,即行取消。

三、用熨斗时间,每日开电门三次,秋季每日上午七至八,下午五至六,晚九至十时。春季早七至八,下午四至六,晚九至十。

四、宿舍女工,决不代学生洗衣、熨衣。待洗衣服,可交临时女工洗熨。被单及大件衣服,每星期二、五两日交洗衣局代洗。

五、贵重物件,自行收检。各人抽屉,可自备锁钥。

(《南开大学规则汇刊》,民国二十三年秋季,第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