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董事会

(甲)董事会

一、董事会以董事九人组织之。

二、本校大学中学两部统由董事会董理。

三、本校校长由董事会聘任,大学部及中学部主任各一人,由校长推荐,经董事会通过。

四、董事会担任筹募经费、议决预算、审查决算。

五、学校章程之制定及变更应由董事会通过。

六、发给学生毕业证书并授予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