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
大学教员会简章
[1]
(1923年11月16日)
一、本会定名为南开大学教员会。
一、本会以联络感情,交换智识,促进共同生活,协谋本校发展为宗旨。
一、凡本大学教员俱得为会员。
一、本会设五人委员会主理会务。委员会由全体会员至每年秋季第一次开会时选出,任期一年,得连举连任。
一、本会每月开常会一次,遇必要时得由委员会召集特别会,每次开会主席由委员中互推出之。
一、本会会费每人半年一元,遇必要时得由委员会提议,经多数会员同意,向会员特别募收,以充本会用途。
一、本会以全体会员,过半数为法定人数。
一、本《简章》得由全体会员人数五分之一之提议及三分之二之同意得通过修改。
(《南开周刊》第77期,1923年11月23日)
【注释】
[1]11月16日下午4时半,南开大学教员会开成立大会,通过本会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