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大学教员会简章[1]

南开大学教员会简章 [1]

(1923年11月16日)

一、本会定名为南开大学教员会。

一、本会以联络感情,交换智识,促进共同生活,协谋本校发展为宗旨。

一、凡本大学教员俱得为会员。

一、本会设五人委员会主理会务。委员会由全体会员至每年秋季第一次开会时选出,任期一年,得连举连任。

一、本会每月开常会一次,遇必要时得由委员会召集特别会,每次开会主席由委员中互推出之。

一、本会会费每人半年一元,遇必要时得由委员会提议,经多数会员同意,向会员特别募收,以充本会用途。

一、本会以全体会员,过半数为法定人数。

一、本《简章》得由全体会员人数五分之一之提议及三分之二之同意得通过修改。

(《南开周刊》第77期,1923年11月23日)

【注释】

[1]11月16日下午4时半,南开大学教员会开成立大会,通过本会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