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
学校篮球会简章
(1924年11月24日)
一、定名。南开学校篮球会。
二、宗旨。本会本友谊互助之精神,谋体育之发展及南开荣誉之增进为宗旨。
三、会员。凡本校大、中二部同学有篮球之兴趣者,由本会会员二人以上之介绍,再全体会员三分[之]二以上之通过,得为本会会员。
四、组织。本会采委员制。
五、职员。本会设委员三人,经理本会事务。
六、选举。每学期之始开大会选举之。
七、练习。每星期三次,时间另定之。
八、出会。
(一)会员因故自愿退会者,听;
(二)会员有辱及本会名誉者,经全体会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即请其出会。
九、附则。
(一) 本《简章》自宣布日施行。
(二) 本《简章》有不适宜处,由会员三人以上之提议,再经全体会员三分[之]二以上之通过,得修改之。
(《南开周刊》第105期,1924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