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
学校斋务课考美新章
(1924年9月29日)
一、寝室整洁方面:
以下三条系寝室内必须之设置,望诸生务各遵守。
(一)床上被褥一律平铺,床单垂过床面,须在四寸以内。
(二)床单须洁白,被褥枕面及衣服等物均须洁净。
(三)由晨兴至就寝之时间内,室中所有物件均须安置有序,不可乱放。
二、寝室自治方面:
本学期考美不仅限于宿舍整洁,举凡诸生在室内一切行为皆包括在内。
(一)晨兴按时起床。
(二)自修班不迟到,并勤于读书。
(三)在室内肃静,无喧哗扰人及拉唱二簧等不规则行动。
三、奖励方面:
(一)凡室内特别整洁者,奖以鲜花,或将姓名在修身班宣布,及在《周刊》发表,以示优异。
(二)凡在室内一切布置及行为,除合以上一、二两项规定外,得美至八次者,即给以奖品;其未满八次者,下学期仍继续有效。
(《南开周刊》第98期,19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