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图书馆设主任一人,综理该馆一切事宜;馆员与事务员若干人,其职务由主任分配之。
二、主任参预教务会议,并执行教务会议所议决关于该馆之一切事件。
三、关于购置图书杂志等事件,教员及图书委员会得建议于该馆主任,由该馆主任酌量办理。
四、图书馆所掌职务列左:
1.图书之购置及保管。
2.编辑目录、装订书报。
3.图书之出纳。
4.阅览人及阅览图书之统计。
(《天津南开大学一览》,民国十二年六月,第5-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