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2:教育部部长朱家骅复函
教育部指令 发文高字第23130号
为呈送拟定《教务通则》,仰依指示更正由。
令国立南开大学
三十六年三月六日开字第77号呈一件,拟定本校《教务通则》,请核备由。
呈件均悉。据呈《教务通则》,经核颇多未合。除标题应改为“学则”外,内容应依照《修正专科以上学校学生学籍规则》及有关法令重拟呈核。原列宿费一项并应删除。原件发还。此令。
附发还原呈《教务通则》一份。
部长朱家骅
中华民国卅六年四月廿八日
(南开大学档案馆馆藏档案)
【注释】
[1]此为张伯苓校长上报教育部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