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本奖学金由本校聘请热心人士若干人,组织特种奖学金董事会,负责募集捐款,并计划本奖学金之进行。其章程另定之。
(四)凡捐助本奖学金者,皆为本奖学金之赞成人。赞成人对于本奖学金之意见得提出奖学金董事会讨论之。
(五)奖学金董事会附设检选委员会,根据章程执行招考、选拔、奖学金之授予及停止等事。检选委员会之章程及办事细则另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