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戊)入学时须知事项
2025年10月13日
(戊)入学时须知事项
一、报到
(一)本校于每学期开学前三日为报到期,于此期内须亲至校中交费报到及取报到据。
(二)学生逾期报到,在开学后第一周内者,纳迟到费一元;在第二周内者,纳迟到费五元。若迟至二周后仍不报到者,即认为退学。
二、受课单
学生交费后随即领取受课单,将所选学程填写完毕,送交各科主任处签字,再持此单向注册课换取各学程上课证。
三、上课证
学生在第一次上班时,须将上课证呈交各学程教授后始得随班听讲。
四、学程之改易及增减
(一)学生在开学后二星期内如欲改易或增减学程者,到注册课填写请愿书,并须得教员及主任之认可方为有效。若逾二星期后,对于所选学程只准减少,不得改易或增加。
(二)开学二星期后减少学程者,每学程须纳费二元,若不纳费者,该学程成绩即予以E等。
五、改易专修科
学生欲改易专修科者,须在第二学期散学前,经前后两专修科主任之认可,而对于其新专修科入学考试之加试科目,均应随同新生考试,其新专修科之规定学程均应补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