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入学
1.1 本大学每学年招收一年级新生一次,入学考试规则另订之。
1.2 本大学每学年招收一年级新生时得酌收二、三年级转学生,转学考试规则另订之。
1.3 已经录取之新生须填缴志愿书、保证书(保证人必须现有职业而能负责者,但本校教职员不得为保证人),及履历表,依照规定日期来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到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惟因病或其他特殊事故,不能入学肄业,可检同学历证件,及本人最近相片三张,书面向本校教务长申请,如经核准,得保留资格,展缓一年入学,但以一次为限。
1.4 新生入学时,每人发给学生证一纸,为证明学籍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