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大学旧剧研究会简章

南开大学旧剧研究会简章

(1925年10月23日)

定名。南开大学旧剧研究会。

宗旨。以保存国粹,陶养情性,增进艺术知识为宗旨。

组织。会长一人,总理会内一切事务;副会长一人,各部长各一人。

总务部。以会计一人,文牍一人,庶务一人组织之。

音乐部。分丝弦、大乐两组。

演唱部。分昆曲、皮黄两组。

会员。凡本校师生,有旧剧兴趣者,皆得报名为本会会员。已出校者,得为特别会员。

会费。每会员每学期应出会费国币一元。遇有特别费用时,得随时酌量均摊。如别有特捐助者,本会更为欢迎。

选举。用投票法由会员中选举职员。

会址。第二宿舍后音乐室。

附则。本《简章》经会员五分之一提议,三分之二通过,随时修改之。

(《南大周刊》第21期,192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