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
大学旧剧研究会简章
(1925年10月23日)
定名。南开大学旧剧研究会。
宗旨。以保存国粹,陶养情性,增进艺术知识为宗旨。
组织。会长一人,总理会内一切事务;副会长一人,各部长各一人。
总务部。以会计一人,文牍一人,庶务一人组织之。
音乐部。分丝弦、大乐两组。
演唱部。分昆曲、皮黄两组。
会员。凡本校师生,有旧剧兴趣者,皆得报名为本会会员。已出校者,得为特别会员。
会费。每会员每学期应出会费国币一元。遇有特别费用时,得随时酌量均摊。如别有特捐助者,本会更为欢迎。
选举。用投票法由会员中选举职员。
会址。第二宿舍后音乐室。
附则。本《简章》经会员五分之一提议,三分之二通过,随时修改之。
(《南大周刊》第21期,192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