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大学第一、第二宿舍分配房间办法

南开大学第一、第二宿舍分配房间办法

(1934年秋)

甲、第一、第二宿舍分配住房细则

一年级

一、一年级生每四人住一间。

二、四人同时交费者,可在指定区域内用抽签法选定房间,但报到之次日即不用抽签法,足四人者,可在指定区域内选择房间,不足四人者,按次递补空榻。

二年级

一、二年级生每四人住一间。

二、四人同时交费者,可同住一间,住房之选择,在指定区域内,以抽签法决定。

三、四年级

一、三、四年级生在同一指定区域内住宿。

二、每间住三人或四人,住室之分配,用抽签法决定之(必要时均住四人)。

乙、抽签办法

一、三人或四人同时交宿费者,其中须有一人将学、宿费交完,即可代表全室负责抽签。

二、第一次不足三人或四人者(即以前抽签者均足三人或四人),亦可抽签,以待他人加入(最好侯足人数再抽)。第二次不足三人或四人者,不得抽签,必须补第一次已抽定房间之空榻。

丙、附则

一、欲代同室人交纳宿费,须先将本人学、宿费交完。

二、不同年级而欲同住者,须住在其中最低年级之指定区域以内,并须于报到前三日声明。

(《南开大学规则汇刊》,民国二十三年秋季,第3—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