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附则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百零一条 本章程经本校评议会通过,校董会同意后施行之。

第一百零二条 本章程有不适处得由评议会提议修改之。

第一百零三条 本章程之解释权,属于本校评议会。

(《天津私立南开大学一览》,中华民国二十四年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