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身班注意事项

修身班注意事项

(1922年9月28日)

一、每日见师长须致敬为礼。

二、校内及路间遇有本校女教员及女学员,须特别致敬——如让路等礼节。

三、除阴雨外,由电车站至校门前不得坐人力车。

四、同学每早见面须彼此为礼。

五、不得在礼堂周围栏上及学校头门下随意坐卧,言语喧哗。

六、下班休息时间不得在通行各处群立徘徊,阻碍他人经过。

七、食堂壁间所悬报纸,不得摘下持向他处阅看。

八、校内花木果食(实)须共相保存,不得特意毁坏、摘食。

九、遇有外国教员,每晨见面,无论班上班下,均须问候答礼。

十、衣履服饰不得奢华,如华丽履祙及金戒指等,均须戒却。

(《南开周刊》第41期,19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