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入学考试

三、入学考试

(一)资格。

甲、凡本校中学毕业生,其国文、英文成绩各在七十分以上,其他各科亦均及格者,得免入学考试。成绩稍欠者,须经入学考试。

乙、他中学毕业生或与中学毕业程度相当者,得与入学考试。

(二)试验科目。

甲、各科应试科目。

1.国文,2.英文,3.初等代数,4.平面几何,5.中国历史,6.中国地理。

乙、文科加试科目。

1.世界历史,2.世界地理,3.政治,4.经济。

丙、理科加试科目。

1.物理,2.化学,3.立体几何,4.三角。

丁、商科加试科目与文科同。

戊、矿科加试科目与理科同。

(三)投考手续。

甲、投考时须填写报名书及呈验证书。

乙、投考时须交四寸半身相片一张,注册费国币一元,勿论录取与否,概不缴还。

丙、投考新生须经检验身体,体弱者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