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欧南开同学会简章[1]

留欧南开同学会简章 [1]

(1922年5月31日)

一、定名。留欧南开同学会。

二、宗旨。本会以联络南开留欧同学感情,互助,及助母校为宗旨。

三、会员。凡曾在南开学校毕业及肄业者,或曾在南开教课者均得为本会会员。

四、组织。由会员选举干事五人(英二人,法二人,德一人),干事部干事中互推留欧干事一人,驻各国干事或二人或一人。每年秋季改选一次。

五、会务。(一)每年印刷同学录及同学景况、学业报告书一份。(二)将此报告书分给母校及其他各地同学会。(三)分布其他各同学会之印刷品及母校之出版品。(四)招待及互相劝勉留欧同学。各国干事每年相机开同学会一次。(五)随时将同学见闻、感想中之欲向母校或同学建议者征集报告。

六、会费。法国同学每人每年十方[2],英国每人每年五先令,德国每人每年一百马克。

七、会址。留欧干事在法国,由法国干事中一人兼之,各国干事住址由各国干事现定。

(《南开周刊》第38期,1922年5月31日)

【注释】

[1]本《简章》由常策欧、郑道儒拟订。

[2]即法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