戊、研究生实地考察规则

戊、研究生实地考察规则

一、各研究生应依照本所所定行程表,分组出发,不得自由更动。

二、各研究生在外考察,对外统用本所名义。

三、各研究生于考察期中,每两星期应以简单书面报告向本所报告其考察所得,如遇有问题,得随时用通讯方式,与各导师讨论之。

四、各组研究生中,每组由本所指定一人,负责报告沿途起居生活情形,每星期一次。

五、考察期满,各研究生应就所得,草拟一般考察及专门问题两种报告,送由各导师评定成绩

六、各研究生之考察费用,须各备簿折,逐日记载,并按月报所查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