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解读

案例解读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港澳台同胞结婚在我国内地登记结婚的机关和手续与普通中国公民间的结婚登记有所不同。

根据2003年颁行的《婚姻登记条例》,夏家姐妹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目前国内很多涉外婚姻常见的城市、省份都设立了涉外婚姻登记处,如上海、北京、天津等地。值得注意的是,普通婚姻登记到县级民政部门办理即可,而像夏家姐妹这样的涉外婚姻则需要在省级民政部门或者省级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办理登记,县级是无法办理涉外登记的。(https://www.daowen.com)

另外,由于夏家姐妹的伴侣不是中国内地公民,在结婚时出具的证件也有所不同。Joy需要带上护照和无配偶的证明,这个证明一般可以有两种途径办理,一是由美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并经中国驻美国使(领)馆认证或者美国驻华使(领)馆认证;二是由美国驻华使(领)馆直接出具。而曾某需要带上本人的通行证、身份证,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