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解读

案例解读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夫妻离婚时应该如何分割不动产的纠纷。对于夫妻离婚所涉不动产的分割纠纷,必须弄清两方面问题。

首先,要弄清夫或妻一方婚前购买、婚后取得产权证的房产,应属于购买一方的婚前财产,还是属于夫妻婚后的共同财产。房屋买卖属于不动产交易,买受人要取得房屋产权不仅要和出卖人订立房屋买卖合同,交付购房款,而且还必须和出卖人一起到国家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经登记注册,买受人取得房产证后,该房屋的产权才从卖房者手中转移到购房者手中,此时买房人才从法律意义上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但鉴于不动产交易尤其是商品房买卖多为按揭贷款的方式进行,且办理房产证需要较长的时间等的特殊性,在认定夫或妻一方婚前购买、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房产的归属时,实践中人民法院一般不以取得房屋产权为依据,而以取得房屋的期待权为依据,来确定房屋的权属。即一般而言,订立了购房合同并支付了部分房款的夫或妻一方婚前购买,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房产应认定为是购买人一方的婚前财产。(https://www.daowen.com)

其次,要弄清属于夫或妻一方婚前财产的房产婚后升值,其增值部分应属于原夫或妻一方所有,还是应属于夫妻共同所有。这要求认真分析其升值的原因,根据其升值原因的性质,确定其增值部分的归属。具体而言分为:由于双方婚后对该房屋装修造成该房屋价值增长,则其增值部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共同还贷部分对应的增值部分,妻子孙某应该享有补偿权。而由于市场行情上涨引起的增值部分,则应属于原该房屋所有人所有。

本案中,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不动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处理不成的,法院一般判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双方婚后共同还贷部分,由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具体补偿金额,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