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景再现

情景再现

赵某(男)与沈某(女),同是某县人且同在A市打工,经他人介绍,于1999年相识,经过一年的相处,于2000年建立恋爱关系。

2001年,双方决定结婚。但是由于双方无法同时回老家,因此二人委托亲戚代为办理结婚登记。2001年年底,当地婚姻登记机关为二人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二人感情较好,只是由于工作繁忙而一直没有生育儿女。(https://www.daowen.com)

2007年,赵某更换工作,在B市的一家公司任职普通文员。其间,认识了同在该公司工作的刘某,并很快与其交往密切起来。刘某又具有B市户口,于是赵某想要同刘某结婚。在考虑同沈某离婚事宜之时,赵某想起与沈某结婚登记时双方均不是由其本人办理,遂以此为由起诉至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宣告其与沈某的婚姻无效。受理案件的法院认为,赵某与沈某的结婚登记确实均由双方的亲戚代为办理,而非双方本人办理,于是认定婚姻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