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景再现
李某(女)与前夫张某(男)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收养了一个不满周岁的小男孩。后来因为二人感情破裂于2014年协议离婚,并约定孩子随张某生活,李某每月给孩子抚养费500元。开始的时候,李某能够按月履行约定,但在2015年年底张某再婚后,李某开始拒绝给孩子抚养费。近日,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某按约定每月给付抚养费500元。
李某辩称,孩子不是自己亲生,且已与张某离婚,现在张某再婚,自己已经给了一年多的钱,算是仁至义尽,孩子以后应该由张某夫妻抚养,因此拒绝继续支付抚养费。(https://www.daowen.com)
法院审理后,判决李某继续履行按月给付抚养费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