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景再现
2026年02月27日
情景再现
2007年9月,在一家外资银行任职的万先生与苑小姐相识并恋爱。2009年1月,两人登记结婚。然而,面对每月有4万多元收入的丈夫,月工资只有2000多元的妻子苑小姐感到强烈的不自信。为消除顾虑,同年6月苑小姐与丈夫万先生签下“防离婚”协议。约定一旦男方提出离婚,现有家庭财产全部归女方所有,孩子归女方抚养,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5500元。2010年年底,小夫妻俩生育了一对双胞胎女儿。
但是在随后的生活中,两人对于许多事情无法达成一致,矛盾不断加剧。2011年4月,在女方要求下,男方将自己婚前购买的三泉路婚房房产证变更为夫妻二人,车辆也过户到女方名下。同年7月,女方起诉要求离婚,之后被劝和撤诉。2012年,女方提起两次诉讼要求离婚,均被判决不予准许。此后他们开始分居,男方带着小女儿“净身出户”,并每月补贴女方5500元生活费。(https://www.daowen.com)
去年10月,女方起诉离婚并要求男方履行协议:现有家庭财产包括三泉路房屋全部归女方所有,双胞胎女儿由女方抚养,男方每月补贴11000元。同时要求男方返还结婚时女方父母支付的10万元“陪嫁费”。男方同意离婚,但主张该协议无效,对于“陪嫁费”的存在也不予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