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景再现

情景再现

朱某(男)与陈某(女)均为A省户籍,二人同在B省打工,通过一次同事间的老乡会认识后,开始发展恋爱关系。2011年春节,二人在朱某老家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结婚,婚后二人由于一同打工,互相照顾,感情良好。然而在2014年,陈某工作时认识了客户高某,系某企业高管,高某见陈某长得漂亮气质好,对其展开追求。2014年年底,陈某为高某所打动,决定以感情疏远为由与朱某离婚,朱某同意,二人遂到工作地B省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但是登记机关以二人户籍不在本地为由拒绝办理。

于是朱某和陈某打算于2015年春节回老家时办理离婚手续。然而春节时,高某来到A省看望陈某,朱某得知此事后要求陈某赔偿其精神损失,否则就不同意离婚。陈某拒绝了朱某的要求,并在春节结束后回到B省工作时,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