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景再现
张某和吴某均为某工厂的工人,并于1980年结婚。婚后,二人养育一男二女,两个女儿年长。一家五口一直生活在一起,直到大女儿出嫁搬出去。2008年,大女儿生下外孙,生活较为富裕。后来,二女儿到外地工作,也搬出去住。在此期间,两位老人同儿子一起住,儿子对两位老人的日常起居进行无微不至的照顾,经常找老人聊天,陪伴老人,并且支付老人的生活费用。大女儿常常以照顾孩子、忙工作为借口,很少来探望老人并且很少支付老人的日常开销。老人的二女儿也曾提起让两位老人到她的住处共同生活,但是两位老人不想耽误女儿工作,明确表示不需要二女儿进行扶养。
2012年8月,张某病逝,发生继承。大女儿认为自己获得的继承份额过小而提起诉讼。(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