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解读

案例解读

本案中,意外身亡的四人生前均未订立遗嘱或者遗赠抚养协议,依照《继承法》第5条的规定发生法定继承。应当依据《继承法》第10条规定的继承人范围和顺序以及第13条规定的遗产分配方法对其遗产进行分配。然而,在进行遗产分配之前,需要对其死亡顺序进行认定,从而判断遗产的走向。

在无法确定四人死亡时间时,根据《继承法意见》第2条的规定,首先应当推定其中的长辈即赵某的父母先死亡,这二人相互之间不发生继承。此时,根据《继承法》第10、13条的规定,由赵某和妹妹对两位老人的遗产进行继承,各分得5万元,获得A房产的一方应当给予对方适当的补偿。随后,由于赵某与刘某为相同辈分,应当推定二人同时死亡,相互之间不发生继承。此时,由赵某的妹妹继承赵某的遗产,具体包括30万元(其中5万元为前述继承所得,25万元为对赵某夫妻生前财产的平均分割所得)和B房产或相应的补偿金;由刘某的父母继承其遗产,具体包括25万元(为对赵某夫妻生前财产的平均分割所得)和B房产或相应的补偿金。(https://www.daowen.com)

继承发生后,赵某的妹妹将获得35万元、A房产和B房产或其相应的补偿金,刘某的父母获得25万元和B房产或其相应的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