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在婚姻前或者存续期间关于财产订立约定的,应当注意约定的效力问题。建议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约定后,可以到公证部门办理公证,使其在法律上具有不可争辩的效力。如果不愿如此,可以由双方亲属作为见证人,书面约定一式两份,双方各保存一份。总之,对于此种约定最好留下充分的证据,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还需要注意的是,这种约定必须符合民法的基本原则,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如“禁止离婚”“禁止探望孩子”等约定自然无效。(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