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解读

案例解读

本案的核心问题在于,该人民法院是否可以管辖二人离婚的案件?若可以,应当适用我国法律还是外国法律?

本案中,我国公民王某与外国公民R某在我国登记结婚。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只要被告在中国有住所或居所,中国法院就具有管辖权;若被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如原告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居所,则其住所地或居所地法院也具有管辖权。因此,本案中,王某居住在北京,无论R某在北京是否有住所或居所,王某居所地人民法院都对该离婚案件具有管辖权。(https://www.daowen.com)

关于离婚时应适用的法律,根据《民法通则》第147条的规定,中国公民与外国人离婚应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的相关法律。在本案中,即应适用我国《婚姻法》及相关解释与规定,而非R某国籍国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