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景再现
2026年02月27日
情景再现
2010年10月,林某(男)与徐某(女)依法登记结婚。2010年12月,二人举办婚礼。新婚之夜,徐某想要与林某过夫妻性生活,但遭到了林某的婉言拒绝。不过,徐某对此并没有太在意。然而,徐某相继多次提出想要与林某过夫妻性生活的想法,均遭到拒绝。后来,徐某才偶然发现,自己的丈夫林某没有性能力。在这样相处了两年多后,徐某感觉夫妻感情即使再好,没有夫妻性生活的婚姻也是不完整的,很难一直这样维持下去,因此,在2013年3月,徐某向林某提出离婚但被林某拒绝。随后在2013年5月,徐某以双方不能发生性关系,婚姻不完整为由,诉讼至法院要求离婚。林某则认为,双方虽无性生活但是夫妻感情一直很好,因此不同意离婚。
本案中,夫妻双方虽然感情良好,但是不能进行夫妻性生活的问题导致婚姻一方的徐某无法忍受,那么,感情良好的婚姻是否可以因为其他原因,诸如本案中的原因离婚呢?(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