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夫妇是贵州省某县人,常年外出打工。由于工作繁忙而且经济能力有限,就没把儿子带在身边,而是留在老家。由于儿子在老家无人照料,李某夫妇遂将当时年仅1岁的儿子李某甲寄养于邻县的李某的姐姐家中。如今,李某甲与姑妈一起生活已经将近10年,产生了深厚的感情,而李某夫妇则对李某甲缺乏关心。生活多年后,李某甲与姑妈一家均认为双方形成了收养关系。(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