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景再现
魏某(男)与常某(女)同属某国有企业职工,经人介绍二人建立恋爱关系,于1994年5月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女。结婚初期感情尚好。孩子出生后,双方为经济问题屡次发生激烈争执。2005年双方所在单位由于效益欠佳,经职工自由选择,夫妻二人先后以买断工龄的方式离开了原有单位,自谋出路。丈夫魏某领取了6.6万元补偿款,妻子常某领取了2.8万元补偿款,这笔买断工龄款的使用成为夫妻矛盾爆发的导火索。2005 年12月,常某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常某称夫妻感情已经破裂,要求与丈夫魏某离婚;顾及女儿年幼,本着保护妇女儿童利益的原则,要求分割魏某名下的买断工龄款6.6万元。魏某称如果要分割自己的买断工龄款,就必须同样分割女方的2.8万元买断工龄款。(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