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景再现

情景再现

蔡某和陈某于2000年4月在民政部门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后双方于2007年4月协议离婚。蔡某婚前购买了一栋房屋,是个人财产,且蔡某和陈某双方就房屋权属进行了婚前财产公证。两人离婚后,陈某拒不搬出该房,强行占有房屋至今,蔡某一气之下把陈某告上法庭,要求陈某归还房屋。

陈某辩称,双方结婚是因为蔡某欺骗感情和婚姻状况,否则自己不会同意结婚,且婚后也存在欺骗的情况,两人离婚属于一时冲动,离婚后双方仍然居住在一起。陈某一直没有外出工作,没有生活来源,如果搬离,没有房屋居住。因此请求法庭驳回蔡某的请求。(https://www.daowen.com)

法院经审理查明,1999年9月,蔡某购买房屋,且将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2000年3月,双方就签订的《婚前财产协议书》进行了公证,协议载明该房屋为原告婚前购买,无论夫妻关系存续时间长短,均作为原告的个人财产,不纳入夫妻共同财产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