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提示
2026年0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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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继承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被收养子女能否继承亲生父母的遗产这一问题,规定得较为明确,遇到类似案情时,当事人应对以下两点予以明确:
第一,原则上,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子女与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告终止。除生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成年子女对生父母的赡养义务之外,生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法定继承关系也同时终止。
第二,被收养人对养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同时又对生父母扶养较多的,除可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外,是可以适当分得生父母遗产的。但此时应注意,此处被收养人并非以生父母的法定继承人身份分得遗产,并不具有同其他法定继承人同等继承权。(https://www.daowen.com)
法律保护合法成立的收养关系,同时也考虑到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鼓励被收养的子女对生父母进行扶养。但被收养人并未赡养生父母而主张继承遗产的请求,在法律上并无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