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解读

案例解读

本案中,李某没有尽到一个丈夫、父亲应尽的义务,在刘某与其沟通后仍没有悔改,于是刘某向李某提出离婚。当刘某向李某提出离婚,并要求其签署离婚协议时,李某表示拒绝签字,此时表明双方未能达成一致的离婚合意。为了实现离婚的目的,刘某只能转向寻求法律的帮助。

在双方未能就离婚协议达成一致时,根据《婚姻法》第32条的规定,刘某既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通过法官判决来解除与李某的婚姻关系,在本案中刘某选择了后者。根据该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当确定感情确实已经破裂且调解无效时,应当判决离婚。本案中,刘某运用法律手段,维护了自己和孩子的合法权益。(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