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解读
2026年02月27日
案例解读
根据《军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现役军人一律不准与外国公民结婚,原则上也不得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居民结婚。因此,如果高某要成为一名军人,在服役期间就不能与英瑟结婚,辅导员的担心并不是多余的。
目前除现役军人不能与外国人结婚外,其他人员能否与外国人结婚由相关部门内部管理制度规定,不再由婚姻登记机关审查。某些特殊行业人员对职业有着特殊要求,譬如《驻外外交人员法》规定,驻外外交人员的配偶不能是外国人,对配偶身份有着特殊要求的职业,由专门的法律和内部管理制度约束。(https://www.daowen.com)
1983年民政部曾经颁布过《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里面指出以下几类中国公民不准同外国人结婚:现役军人、外交人员、公安人员、机要人员和其他掌握重大秘密的人员、正在接受劳动教养和服刑的人。这一规定现在已经失效。2003年《婚姻登记条例》颁布实行后,中国公民办理结婚登记不再需要向单位“打证明”,如果公民不主动向单位报告,单位也不能了解公民与谁结婚,因此,哪些人不能与外国人结婚,应当由有关部门通过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对本单位人员不得与外国人结婚或者特定岗位人员不得与外国人结婚进行职业纪律约束,对有外籍配偶的人员调离相关岗位,以实现对特殊人员涉外婚姻登记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