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解读
当遗嘱与遗赠扶养协议共存时,由《继承法》第5条的规定可知,应当首先按照遗赠扶养协议所包含的内容进行继承。根据《继承法意见》第5条的规定,在二者内容相互抵触时,应当按照协议来分配遗产,遗嘱与协议相互抵触的部分无效。本案中,协议将遗产全部归王某所有,而遗嘱将财产全部归张某的侄女所有,二者完全矛盾,因此应当认定遗嘱全部无效,由王某获得张某的全部遗产。之所以如此规定,原因在于:相较于通过遗嘱获得遗产的继承人,扶养人获得遗产时需要支付“对价”,即需要对遗赠人尽到生养死葬的义务,其过程中需要付出相应的时间、金钱、精力等,更应当首先得到保护。此外,规定其优先于通过遗嘱获得遗产的受遗赠人,还有鼓励个人、集体与老人订立遗赠扶养协议进而保证老人老有所依的考虑。(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