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提示

维权提示

收养关系的解除会涉及经济补偿问题,受有损害的一方可以要求经济补偿。根据我国《收养法》第30条的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遇到与本案类似的情况,养父要求养子补偿收养支出是有法律依据的,养父对养子的成长有很大的付出,这是保障其合法权益的需要。(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