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景再现
俞某长期患有精神疾病,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2011年3月,姜某和俞某在媒人的撮合下登记结婚。婚前,由于两人见面机会较少,姜某对俞某患有精神疾病一事毫不知情,婚后在两人相处过程中才逐渐发现不对劲。发现真相的姜某气愤不已,于是向法院主张宣告婚姻无效。
法庭经审理查明,俞某于2004年被诊断为分裂精神障碍。2006年再次就诊。2012年7月、12月前后两次因为精神分裂症住院治疗。(https://www.daowen.com)
法院认为,俞某患有精神分裂症,且婚后未治愈,而精神分裂症属于医学上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所以宣告申请人姜某与被申请人俞某的婚姻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