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景再现
韩某(男)与王某(女)于2001年登记结婚。婚后,二人暂住在出租屋内。2012年1月,韩某花费60余万元购买两室一厅的商品房一套。购买时,韩某父母资助了他20万元,并以他的个人名义缴纳了首付款;同时,韩某又向银行贷款20万元,自2012年5月起,韩某开始以个人的工资偿还贷款,每月还款1500余元。
后来,韩某与王某二人因感情不和决定离婚,但是对房屋的归属问题产生了分歧,韩某认为首付款是自己的父母出资支付的,贷款也是由自己的工资偿还的,因此房屋应当归自己所有。而王某认为房屋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难以达成共识,王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并分割双方争议的房屋。(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