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景再现
1996年6月,张某与王某登记结婚,尽管二人都非常喜欢孩子,但由于王某身体状况的原因,始终未能怀孕。2002年,张某在工作过程中结识了梁某,由于经常在一起工作并外出出差,日久生情。后来梁某怀了张某的孩子。张某得知此事后,既高兴又悔恨,觉得有愧于王某,于是立下一份书面遗嘱:将自己的全部财产留给王某。2007年3月,张某在一次出差途中遭遇意外,当场身亡。梁某得知此事后,找到王某,要求为自己的孩子争取一份继承份额。王某不同意,认为梁某和她四岁的孩子都无权获得遗产。(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