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雷台汉墓主人身份与“天马”殉葬无必然联系

二、武威雷台汉墓主人身份与“天马”殉葬无必然联系

武威雷台汉墓出土铜钱中有“四出五铢”钱七枚。据《后汉书·灵帝纪》载:“中平三年,又铸四出文钱”[24]。中平三年为公元186年。结合墓葬形制和其它有关出土物,这座墓的时代大致属于东汉晚期。约当东汉灵帝中平三年至献帝时期(即公元186年—219年)。

雷台汉墓出土文物的最大特色,是“车如流水马如龙”。共出土有铜车十四辆,铜马三十九匹(有八件马胸前刻有铭文),十七件铜武装骑士及二十八件铜奴婢。另有四颗银质印章和其他文物。

为了明确墓主人的身份,现将较能说明问题的马胸铭文和有关考证[25],摘引部分如下。八件铜马胸前刻有铭文,依铭文内容可分为三组:

第一组

兾张君骑一匹,牵马奴一人。兾张君小车马,御奴一人。

兾张君夫人辇车马,将车奴一人,从婢一人(兾《玉篇》:兾同冀。地名,西汉时天水郡有冀县。《续汉书·郡国志》汉阳郡下有冀县。冀县故城,据《嘉庆一统志》:“在今伏羌县”,即今日的甘谷县南)。

第二组

守张掖长张君郎君阿骑马一匹,牵马奴一人。

守张掖长张君前夫人辇车马,将车奴一人,从婢一人。

守张掖长张君后夫人辇车马,将车奴一人,从婢二人(守,试为署理官职。《汉官仪》:“汉官皆试,守一岁为真”。《汉书·平帝纪》:注引如淳曰:“诸官吏初除,皆试守一岁,乃为真,食全奉”。守,即为试用官。张掖长,张掖为汉武威郡属下的县。《嘉庆一统志》:“张掖县故城在今武威县南”。清人赵元普认为即现在武威县南一百二十华里之张义堡。长,《续汉书·百官志》:“县万户以上为令,不满为长。”)。

第三组

守左骑千人张掖长张君骑马一匹,牵马奴一人。

守左骑千人张掖长张君小车马, 御奴一人。

据《续汉书·郡国志》,武威郡属十四城,其中有“张掖”和“左骑千人官”的县级建置。而《汉书·地理志》载武威郡十县,十县之中有张掖县,不见有“左骑千人官”,可见武威郡属的“左骑千人官”乃东汉时增置。东汉建武六年,省诸郡都尉,并职太守之后,有些郡仅置低于都尉的“侯官”或“左骑千人官”,例如《郡国志》所载的上郡,辖十城,末为“侯官”;武威郡辖十四城,末为“左骑千人官”,官是宫署,故治于城。《汉书·地理志》:武威郡属的休屠县条下本注曰:“都尉治熊水障,北部都尉治休屠城。”东汉时,武威郡仍有休屠县。据《嘉庆一统志》:休屠故城“在今武威县北”。东汉时增置的武威郡属的“左骑千人官”治所,很可能就在西汉的都尉治所熊水障。“左骑千人”和“张掖长”为三百石或四百石的官吏。《续汉书·百官志五》:“每县、邑、道,大者置令一人,千石;其次置长,四百石,小者置长,三百石。”[26]

另外墓中还出土有四枚龟纽银印,印文已残,仅存“□□将军章”或“□□□军章”字样,按两汉制度,比二千石官吏可受银印,《汉书·百官公卿表》:“凡吏秩比二千石以上皆银印青绶”[27],颜注引《归汉仪》云:“银印背龟纽,其文曰章,谓刻曰某官之章也”。王先谦《补注》引王鸣盛曰:“二千石文曰章,故朱买臣传云:视其印,会稽太守章也”。

据此墓出土的铜马三十九件、铜武装骑士俑十七件(附矛四、戟六),铜车十四辆(包括斧车、轺车、小车、辇车、大车、牛车各形),以及铜奴婢二十八件。这批铜车马、骑士、奴婢等,据考古学家按其组合关系,推测其排列次序应为:十七件铜武士骑战马领队,“铜奔马”在其后,再后为一匹主骑,从骑四匹(主骑马形体最大,高51厘米、身长41.5厘米,昂首,作嘶鸣状。鞍、辔等已失,仅存铜荐。荐面敷粉,画有奔马纹和云气纹,还有边饰),推测这件主骑为墓主人所乘骑。在后为斧车、轺车、大车、牛车和奴婢等。这个车马排列,据考与《续汉书·舆服志》载的出行图:“公卿以下至县三百石长导从,置门下五吏、贼曹、督盗贼功曹,……县令以上,加导斧车”[28]等记载相合。

以上所引铜马三组铭文,车马出行次序,据研究者分析雷台墓主人之身份应为“□□将军”的夫妻合葬墓,或可称为“张某将军”的合葬墓。三组有铭文的铜车马和其“御奴”、“奴婢”等铜俑,则可能为墓主人属下的三位张君所赙赠的随葬物。

十分清楚,据出土铜车马的规模,墓主人身份既可以是“县令以上,加导斧车”的县令官(银印与墓主人无直接关系),也可以是公卿以下,县令以上的中二千石、二千石的官吏(即将军银印为墓主人的身份)。换言之,即墓主人之身份最高为二千石之官吏。其他参加赙赠的官吏已清楚铭刻为三百石或四百石之官吏。

这里,我们要问,东汉晚年的三百石、四百石或二千石的官吏,能否殉葬和赙赠如上面所提到的皇室御用的“天马”问题。大家知道,秦汉皇室或宫廷的御用器物,是由少府、尚方、考工、尚舍等职官专掌的,其制造管理十分严格,任何人不经皇帝恩赐是不得私用或仿制的。否则,要犯“僭制”、“僭越”之罪,重者会被杀头或族诛的。据《汉书·条侯周亚夫传》 (《史记·绛侯周勃世家》记载略同)[29]

周亚夫的儿子为父买工官尚方甲楯五百被可以葬者。取庸苦之,不与钱,庸知其盗买县官器,怨而上变告子,事连污亚夫。书既闻,上下吏。吏簿责亚夫,亚夫不对。上骂之日:“吾不用也”。召诣廷尉。廷尉责问曰:“君侯欲反何?”亚夫曰:“臣所买器,乃葬器也,何谓反乎?”吏曰:“君纵不欲反地上,即欲反地下耳,”吏侵之益急。初,吏捕亚夫,亚夫欲自杀,其夫人止之,以故不得死,遂入廷尉,因不食五日,呕血而死。国除。

周亚夫是讨平吴楚七国之乱的名将,立有大功,位至太尉,因欲下葬工官尚方所作之“县官器” (天子御用之物),竟下狱死,其封国灭绝。其他亲王、贵戚,因稍有“僭侈”而犯罪废黝和被诛者,例证甚多,不必多举。以此类推,武威雷台墓主人身份,其爵位最高为将军,其禄秩最多为二千石,其他赙赠者仅三百、四百石之县令,竟何敢仿用和私造皇家御用之物的“天马”作为葬器呢?所以武威雷台墓主人身份与皇家御用之物“天马”无必然联系。

至于说此墓的“铜奔马”体态剽悍、气吞斗牛、疾飞似箭,因而“其正确的称名自然应该是‘天马’”[30]。这种说法也似是而非。因为在两汉墓葬中,出土的各种体态剽悍的铜马、木马、陶马、石马、鎏金马以及画像石浮雕马、壁画绘马……等,不计其数。是否都可以把这些体态剽悍、神情矫健之马统统称名为“天马”呢?显然这是不科学的。当然更难于合乎汉代“天马”的历史涵义。又说:“由于引入了大宛马,就大大改良了内地马,使汉朝良马迅速发展到三十万匹,到东汉时,天马已遍及内地”[31]。这种说法也似是而非。大宛马的引进,改良了内地马,这是事实,但两汉时期,良马的来源,也不是仅从西方来,汉王朝与北方匈奴通过贸易和战争,也引进和虏获了不少好马,如《汉书·匈奴传》:“度辽将军出塞千二百余里……虏获马牛羊万余……前将军出塞千二百余里……虏马牛羊二千余,……虎牙将军……虏马牛羊七万余……校尉常惠与乌孙兵至右谷蟊庭……虏马牛羊驴橐驰七十余万”[32]。另外匈奴还常向汉朝“献马”。所以到了东汉时,内地的好马确实增加了,即使这些好马有“天马”的血统,但我们也不能把东汉的良马三十万匹,都统统称名有“天马”。如果这样无限制地扩大“天马”的数字和涵义,那么,武威雷台墓中出土的所有铜马,只要体态矫健的,也可以统统称名为“天马”了。显然,这与特殊铸造的马踏飞鸟的“铜奔马”又没有什么区别了。所以不能以马的血缘品种改良来混淆有特定历史政治涵义的“天马”。

有人说铜奔马所踏的飞鸟是飞燕,但从实物观察,飞鸟的尾部不像燕尾,不呈剪刀形,看来也不能称名为“马踏飞燕”。至于说飞鸟象征行空疾驰,这还是有一定道理的。有人说“铜奔马”是“天马”和“飞廉”的合铸体,或称名为“马踏飞廉”,又因为“飞廉”是“龙雀”,也可以称名为“马踏龙雀”[33]。这个说法,就值得商榷了。

龙雀是飞廉,飞廉即风伯,这个说法没有错。但飞廉、龙雀是个什么形象的东西呢?定名者未谈清楚。关于“飞廉”的最早记载,见于屈原《离骚》,《离骚》在说到升天时说:“前望舒使先驱兮,后飞廉使奔属”。王逸注:“飞廉,风伯也”。或曰:“驾乘龙云,必假疾风之力,使奔属于后”。可见飞廉为风或风神。到了汉代“飞廉”便变成了仙人所乘之物。汉武帝爱黄老,喜神仙,听了方士之言,于“元封二年(公元109年)冬十月,作甘泉通天台,长安飞廉馆”。《史记·封禅书》也说:“仙人可见,……于是上令长安则作蜚廉桂馆”。[34]“飞廉”注释引应劭语曰:“飞廉,神禽能致风气”。晋灼曰:“身如鹿,头如雀,有角而蛇尾,文如豹文也”。[35]《淮南子·俶真训》:“若夫真人则动溶乎至虚,……骑蜚廉而从敦圄。”高诱注:“飞廉,兽名,长毛有翼”。《史记·司马相如传》引《游猎赋》有“椎飞廉”句,注引郭璞曰:“飞廉,龙雀也,鸟身鹿头,象在平乐观”。[36]这条说得很清楚,平乐观所铸的“龙雀”之象,其上没有什么“天马”。据以上记载,都说明“飞廉”是个头上长角,鹿头鸟身蛇尾,其身有豹文的神兽,既是神兽,又名“龙雀”,必然是个庞然大物,所以张衡《东京赋》有“铜雀蟠蜿,天马半汉”两物互相对称之句,东汉明帝至长安“迎取飞廉并铜马”也是指两件东西。铜马和飞廉既是两件对称之物,而龙雀作为神兽的地位,升天翱翔,绝不会后让于“天马”,它岂容马踏其背乎?武威雷台铜奔马的照片和复制品,很容易见到,奔马足下的那只小鸟,确实很难找到它与神兽龙雀相似之处。

所以把武威雷台铜奔马定名为“马踏龙雀”,第一与文献记载不合,第二与墓主人身份也不符。这个说法是难以成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