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附考

九、附考

甲、梆铃:木梆为制,铃为金属,或击或振,均所以鸣声示警,与号召军士者。

乙、柴堆:柴薪本以供炊爨,此碑即云五座,数量甚多;而又有鸡犬狼粪以代燃料,则当为燔柴举火。既以侦查敌人所在,亦以警告敌人来袭,殆于上述郑亨敕士兵“高筑烟墩,积聚柴薪药弩”者,意相同也。

丙、软梯:以为爬城之用。

丁、烟皂:烟皂当即烟灶之俗写,炊物之所也。今尚有写作煙灶者。

戊、檑石:檑或作擂,堆积城头,自上下击,以御敌者。上述金城关记所谓“上为楼三楹,拟下石矢,可百步,人不能近。”盖即言檑石之用也。

己、深沟儿墩:此盖因墩旁深沟得名。今考实地形势,东临山水沟(俗名狼沟,或可强名为时令河)。每当大雨,山洪下注,流入黄河,其势甚激。吾人赴校,往往为其所阻。西临洼地,今虽无水流痕迹,然视其斜势,直达黄河,且较东面者为宽,在往时或亦有名“深沟”之可能也。余曾问诸土人,谓四、五十年前,果为山洪入河之通道;且至今尚有“深沟”之名云。惟按现沟距墩面之深度,似已因数百年冲积而日减,非复明代之旧状矣(以万历十年迄今计,为三百六十五年)。

庚、墩:墩之造谊,本为平地高出之土堆。古字只作敦,后因用以驻兵,与屯字音近义通,遂有书“墩堡”为“屯堡”与“屯保”者。

辛、军械家具:刻石垂远,义见上述。然亦足证当时军律严明,移交瓜代,按石查缴,丝毫不得有误之意。

予撰此文已毕,自觉遗误多有,尚请读者原谅!惟谓此碑价值,除关于明代西北边防、军事诸问题外,所记纤详,亦足以补明史之不足也;诚不可以通常断碑残碣视之。

卅六年胜利纪念日于西北师院。

原刊于(兰州)《和平日报》1947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