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两龛之间浮塑图像的研究

二、关于两龛之间浮塑图像的研究

最早关于两龛之间浮塑内容的判定是1953年中央文化部的考察。勘察报告认为,“在此两龛之间,有摩崖浮塑小坐佛,下有浮塑‘伏羲女娲’,人首蛇身作交尾状”,年代认为是北魏早期[1]

李西民也认为麦积山第69和169龛的浮塑为伏羲女娲,“这组人首龙身交尾图,虽然头部有些残损,但它的鳞身龙躯及其交尾的形象还完好保存。……这样的艺术构图形式和图像国内外再无其他内容可考,无需置疑,它和我国中原众多出土的汉代画像石及石刻伏羲女娲交尾像如出一辙。考察这两处洞窟的造像,均为北魏早中期之物,……因此伏羲女娲交尾像的断代也属于北朝早期是无疑的。……当然‘交尾像’出现在伏羲女娲的故乡天水之麦积山这样早,它和当地民间传说及史籍的记载,有着互为佐证的深远意义”。“远古女娲时代捏泥人的雕塑根源与传统给麦积山民族传统之泥塑以巨大的启迪”[2]

刘大有引1954年文化部“麦积山勘察团”发表于《文物参考资料》1954年的报告认为也是伏羲女娲,“是天水最早的伏羲像,要比伏羲庙的伏羲像早一千多年。它反映了在古代,麦积山也是祭祀伏羲场所之一”[3]

刘惠萍撰文认为“在这些泥塑中,位于麦积山石窟西崖中部六十余米高的69窟与169窟之间的崖面上,塑有一伏羲女娲交尾的浮雕。这组人首蛇身的交尾图,虽然头部有些残损,但它的鳞身蛇躯以及其交尾的形象仍还完好地被保存着”。文章列举了汉代及其以前出现的墓葬石刻画像与壁画、帛画的例子,指出“这些大量出现的伏羲、女娲像,都具有一明显的特征:即是以‘人首蛇身’的形象,或对偶交尾、或呈对称不交尾的形式”。归纳伏羲、女娲画像的基本形象特征有三:一是人首蛇身,二是成对偶形式,或对偶交尾或对称不交尾,三是手中执捧附属物主要有规矩、日月和芝草等[4]

金维诺认为交龙与十六国南燕的龙城有关,是把此两龛作为十六国时期的窟龛来讨论的。“在第69、169两龛间浮雕交龙,为麦积山仅存一例。交龙的出现与燕的立国有密切的关系,……因燕有立龙翔佛寺的传统,麦积山初期这一仅见的交龙龛,似与南燕也有某些关系。第76、93、169、69、74、78等窟龛最早可能开凿于后秦至西秦统治这一地区的期间,但是经过后代一再重修,造像与壁画都不同程度地杂有晚期因素”[5]

1998年出版的《中国石窟·天水麦积山》的“图版说明”解释为“交龙”[6]。2002年出版的《麦积山石窟志》对两龛之间的图像解读为“两龛之间竖列浮塑龙蛇两条,首交首,尾交尾”[7]

以上对麦积山169和69两龛间浮塑图像的释读和研究,归纳起来有两种解释,一是“伏羲女娲”,二是“交龙”。第二种完全正确,而第一种是错误的。之所以得出错误结论原因有二:

一是没有完全释读清楚浮塑交龙的图像。两龛龛柱间浮塑交龙,龙头从两龛龛梁上向两龛龛间伸出又回首反顾,眼睛大睁,龙口大张吐出长舌交叉,龙身交缠一起,两龙爪伸出,显得很有力量,龙身沿龛梁塑成,169龛梁龙身及龙尾残失,在69龛左侧龛梁、龛柱现仍可见残存有浮塑龙尾的痕迹。1953年中央文化部勘察团的考察,限于客观条件等原因,对交龙图像缺乏充分的研究,便认定为“伏羲女娲”。现在看来并无什么“人首”的图像信息,至于手中所执“矩”和“规”更是无从谈起,大概是把交龙吐出的长舌看成了想象中的“规”和“矩”了。

二是没有考虑到塑饰交龙图像的特定场合。在佛教石窟的龛楣、柱的装饰题材中这种以龙为图像的装饰题材较为多见,它本身代表着一定的佛教护法和供养的意义,绝不是简单的借用中国民族文化中的“伏羲女娲”图像来装饰的。

金先生虽没有直接指出交龙是“伏羲女娲”,但却把交龙与文献中记载的有关南燕龙城的故事相联系,姑且不论此种说法能否成立,只是将169、69双龛与76窟归为同时代,并且推测76窟属南燕弘始九年(407年)建窟的论点似不能成立[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