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的仁、礼观念
孔子关于礼的言论相当多,他是拥护周礼的,但他所说的礼,在范围和含义上与西周有所不同,表现出对古代思想的改造。其一,孔子扩大了礼的适用范围。西周时代,“礼不下庶人”。孔子则主张一切人“齐之以礼”(《论语·为政》)。他说:“先进于礼乐,野人也;后进于礼乐,君子也。如用之,则吾从先进。”(《论语·先进》)这里讲的是学习礼乐与做官先后的问题。孔子说有两种情况,没有世袭官位的“野人”,是先学习礼乐然后取得做官的资格;世袭贵族“君子”,是先承袭爵位然后学习礼乐。如果要用人才,他主张选用先进于礼乐的“野人”。让“野人”学习礼乐,从中选用人才,是西周思想中没有的主张。孔子的学生中,有出身可考的只有南宫适、司马牛二人是贵族,其余都是庶人子弟。孔子教育他们学习礼乐,然后跻身于政治,实践了不分贵贱“齐之以礼”的主张。其二,孔子所说的礼的基本意思是礼仪、礼制,突出了现实政治的含义,淡化了崇敬鬼神的色彩。他重视礼乐精神的实质和现实作用。他说:“礼云礼云,玉帛云乎哉?乐云乐云,钟鼓云乎哉!”(《论语·阳货》)他反对把礼变成徒具形式的东西。他认为礼乐的作用是调和社会各阶层之间的关系,这是先代圣王之道的精神实质所在。统治者依礼行事,才能更容易“使民”,并使统治阶级内部互不僭越,避免冲突。而士阶层依礼“事君”,以礼约束自己的行为,恭敬地执行自己的职责,才能在社会上立足。
仁是春秋时代的新观念。孔子认为,“仁”就是要“爱人”。他主张“出门如见大宾”,讲待人要恭敬;“使民如承大祭”,讲役使人民要谨慎,都有“爱人”的意义。他提倡“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欲立而立人,已欲达而达人”,也都贯穿着“爱人”的精神。把伦理运用于社会生活的时候,孔子把“仁”规定为“克己复礼”,主张按照周礼的等级制度处理人与人的关系。
孔子把“仁”作为儒学的基本范畴,探讨人的价值。追求做一个完善的人,是孔子自始至终的理想。早期儒学也因此而可称为“人学”。
孔子的仁是包罗众德的最高观念,他说具有“恭、宽、信、敏、惠”(《论语·阳货》)五种品德才合乎仁的要求,又说“刚、毅、木、讷近仁”(《论语·子路》),“居处恭,执事敬,与人忠”(《论语·子路》)为仁,“仁者必有勇”(《论语·宪问》),“仁者不忧”(《论语·宪问》)。总之,“好仁者,无以尚之”(《论语·里仁》)。如果一个人能称得上“仁”,那就是完美无缺的了。所以一个人违背了任何一项道德要求都可以被责为“不仁”。
反过来,一个人如果具备某些方面的优良品德则未必够得上仁。《论语》中常说仁必如何如何,而如何如何未必仁,成为一种公式。就是说,每一种美德都是仁的必要条件,而不是仁的充分条件。只有全部美德的总和才构成仁。传统的孝与德也被纳入仁的要求。孔子批评宰予反对三年之丧为“不仁”,即认为仁者必孝,孝包括于仁之中。孔子继承了孝的道德观念,并进而把孝与为政联系起来。他引用《尚书》的话“孝乎惟孝,友乎兄弟,施于有政”(《尚书》逸文,今见于伪《古文尚书·君陈》篇),接着评论说:“是亦为政,奚其为为政!”(《论语·为政》)为政就是要把孝的精神推广于政治,在家孝亲也就是为政。仁最终目的是治国安民。强调了孝对于治国的意义,也就把孝纳于仁的思想体系。孔子同样突出了另一个道德范畴——德的政治含义。德本来具有“揖让”、重视文治、不尚暴力的含义。孔子对于传说中善射的羿和擅长水战的都没有好感,而推崇“躬稼而有天下”的禹和稷。甚至对于周武王和表现武王伐纣的乐舞《武》,他也不称赞,而推崇以德治天下的文王。崇德尚文,反对武力征伐,是孔子针对霸道盛行的春秋社会提出的政治方案,从理论上来说,德自然包括于仁的思想体系之中。